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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李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将黔西水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列入省级竞技体育培训基地和省级体育竞赛事活动举办地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5号

  主办单位: 省体育局

  复文标题: 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黔西水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列入省级竞技体育培训基地和省级体育竞赛事活动举办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鼓励黔西水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申报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我省现无专门的省级竞 技体育培训基地,相关业务归口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范畴,目前正在草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文件,届时鼓励黔西水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根据文件内容,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二、鼓励黔西水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申办省级体育竞赛事活动

  每年我省将开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老年体育等赛事活动,并下发申办赛事活动通知,由各市(州)体育部门汇总本辖区县(市、区)申办赛事活动意向,我局将综合考虑申办地办赛条件等情况,支持条件成熟的申办地举办各类省级体育赛事活动。鼓励黔西市体育部门按程序积极申办省级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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