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袁杨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落实好“课后服务5+2”政策配套服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47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会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袁杨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好“课后服务5+2”政策配套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双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工作保障,切实做好教师关心关爱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国家“双减”文件精神,2021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1〕909号),明确我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州)制定。课后服务费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由各市(州)制定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制度,统一票据使用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当前,各市(州)均已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文件。二是加强教师考核。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158号),指导各地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作分配的重要参考。三是推进教师“坐班弹性制”。鉴于我省部分学校在“双减”前未落实教师“坐班”要求,学校应实行全员“坐班”。在所有学校全面推行教师“坐班”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实际需要推进“弹性上下班制”,具体办法由市(州)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日当天未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按规定按时上班,下班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利用在校非课堂教学时间做好备课、教研、学习研讨、辅导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等工作。四是推进教师“减负”。为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双减”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广大教师参与“双减”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强化师资保障推动“双减”工作落实的通知》,再次指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不得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减少与教育无关的APP、微信公众号投票关注、统计报表填写等,完善优化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师,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承担的非教学负担,让教师腾出更多时间、精力研究教育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课后服务和延时托管服务。今年春季学期,省教育厅开展教师减负专项调研,通过问卷、实地调研对方式,对教师非教学负担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进一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对属于非教学负担的事项进行清理。
二、加强困难群体关爱,促进学生公平参与课后服务
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1〕909号)明确:各地要切实做好对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和农村家庭学生的费用减免工作,从严从紧从实,制定本地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二是在省级出台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后,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158号),要求各地针对脱贫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课后服务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减免。三是根据我省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反复磋商,各市(州)在制定具体标准时按照县城以上学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50元,乡镇学校每生每学期250元左右执行。
三、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
一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充分挖掘本校教师潜力,开发校本课后服务项目资源,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融入课后服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开展适量的体育锻炼,组织学生开展文艺活动、劳动实践和科普活动及社团活动等,利用一定的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努力实现既注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作业指导和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二是实施课程化管理。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实行课程化管理,以周为单位制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的包括参与教师、服务内容和时间等要素的课后服务课程表,确保课后服务内容安排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防止简单将所有课后服务时间仅用于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三是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按照“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既不得强制或以开展集体活动等名义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也不得诱导、劝阻学生不参与课后服务。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既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也不得通过调整原有正常的教学、作息时间来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案”,因地制宜开展课后服务,农村学校要根据学生路途时间和路途安全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报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审核同意后提供必要的课后服务。
四、多措并举降低安全隐患,确保课后服务师生安全
为保障课后服务有序平稳开展,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关》(黔教函〔2021〕103号)。一是指导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及时建立完善课后服务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等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明确教职工等课后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师生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教育。二是指导各地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三是指导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审核,确保课后服务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认知规律。四是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及时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强课后服务管理,推进课后服务课程化管理,努力提升课后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指导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充分考虑学生需求,因地因校制宜,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促进教育公平,让所有学生平等享受课后服务红利。切实加强教师关爱,减轻教师负担。进一步夯实经费保障,确保落实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相关补助。强化督导检查,对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收费、教师补助发放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课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