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6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韦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把教育经费拨付纳入政府专项督查以确保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56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韦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教育经费拨付纳入政府专项督查以确保教育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各地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各类教育资金,是确保学校、教育得以运转、稳步发展的关键。为此,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各地教育经费落实情况。近年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列为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考核内容,省考核工作委员会(市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也将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作为民生保障类列入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内容;省教育厅把相关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列为教育发展水平的监测范围,每月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通报一次教育项目支出到位情况和执行情况,每年组织各市(州)教育局和院校开展一次绩效自评全覆盖,并遴选2-3个专项资金实施教育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注重部门联动,联合省财政厅于2021年2月联文下达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开展了教育经费到位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交叉检查,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的运用力度,把资金管理平台作为实施全过程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对在检查、统计教育投入、支出发现的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及时处理应对存在的问题等。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各地各校的责任意识,督促各地将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到位、支付作为日常工作抓好抓实,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县(市、区)进一步压实地方政主体责任,采取发送工作提示函、排名通报、实地督促,闭环管理教育经费专项资金等方式,优先安排保障教育经费,把各类教育资金落实纳入本地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将从省层面继续开展对各市(州)人民政府进行教育督评,将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作为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内容。省教育厅将联合省财政厅于今年8月份开展一次教育经费到位执行为重要内容的专项检查,通过各项措施,切实保障教育经费足额到位,预防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高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