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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詹以香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请求支持赫章县河镇乡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43号

  主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詹以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赫章县河镇乡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通过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支持赫章县情况

  为助推赫章县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2018年—2021年,省财政共计转贷赫章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7亿元,转贷额度居毕节市各县区第3位,居全省88个县区第10位。其中,2019年省级转贷赫章县的2.95亿元中,有1.95亿元专项用于河镇乡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等“补短板”项目。2022年,省财政转贷赫章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927万元,转贷额度居毕节市各县区第3位,居全省88个县区第22位。

  二、关于代表所提建议的答复意见

  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于2019年分配给河镇乡的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的4098.64万元,赫章县财政局已收回统筹安排。对于您反馈的河镇乡24个项目待支付资金,建议尽快完善项目手续及报账资料等,积极对接赫章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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