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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王庆琨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价格核算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91号

  主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王庆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价格核算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践行“两山”理论的关键路径,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构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的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研究完善相关指标体系、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自然资源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等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2020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部署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试点等工作,致力于建立统一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

  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各项基础工作,一是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选取遵义市等5个市(州)试点,编制完成省级实施总体方案并报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编制完成《省人民政府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建议稿)》报部论证备案;编制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省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等9个专题研究,撰写的《贵州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管理机制研究报告》得到部权益司的充分肯定。二是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先后在钟山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森林公园、思南乌江喀斯特国家地质公园和铜仁市开展试点,初步建立我省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估算体系,我省开展的矿产资源评价、生态产品价值估算等试点成果得到部采纳和推广。三是完成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试点,在贵阳市开展试点,完善核算方法体系,编制完成《贵阳市国有土地资源资产净值评估与核算技术报告》和《贵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报告》。

  目前,国家及我省各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国家将根据各地试点情况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方法及体系,我省将紧跟国家步伐,开展相关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我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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