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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苏维词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疫情反复背景下促进贵州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79号

  主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铜仁市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答复内容:

苏维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反复背景下促进贵州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依托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持续构建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不断推动乡村旅游业态升级,不断强化乡村旅游品牌建设,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不断完善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等旅游配套设施,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进目的地旅游观光向深度旅游体验转换,推动旅游领域数字化发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产业复苏工作,为我省乡村旅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构建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优化产业结构

  近年来,我厅在满足游客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工作,对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等进行分级管理。开展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乡品牌民宿建设,形成了以乡村自然美景、田园景观、乡土文化为核心吸引物,农家乐、客栈、民宿等配套衔接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不断完善产品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满足不同游客的不同需求,推动目的地观光游向乡村休闲度假游转换。一是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工作。已累计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23个,其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4个,数量分别排全国并列第3位、第1位。二是持续开展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评定标准级以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和农家乐7150家。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民宿品牌建设。开展“贵州特色民宿”“贵州长征路上好民宿”“最美花海民俗”评选,分别评选具有代表性的“贵州特色民宿”“贵州长征路上好民宿”“最美花海民宿”29、36、10家,两家民宿入选全国首批甲级民宿。

  (二)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文旅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贵阳和安顺“山地旅游+集散地+避暑度假”旅游功能区建设,遵义“长征红色文化+名酒文化”、六盘水“避暑康养+冰雪运动”、黔西南“户外运动+度假康养”、安顺黄果树-龙宫“生态观光+度假康养”转型升级,毕节“山地旅游+度假康养”、铜仁“山地旅游+温泉康养”旅游功能区拓展,黔东南“山地旅游+民族文化”、黔南“山地旅游+天文科普”开发建设,促进旅游与文化、科技、体育、康养、美食等融合发展。二是依托我省中国传统村落724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12个,均居全国第一的优势,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遴选确定了17个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三是以“村有界·创无边”为主题、持续举办乡村旅游创客大赛及“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大赛”,推动乡村旅游在融合创意、强化创新、助推创业中提质提效,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为乡村旅游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三)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助力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文旅场所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旅游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旅游景区5G网络建设,提升旅游景区千兆光网服务能力,优化旅游沿线无线网络质量,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对重要涉旅场所同步覆盖。二是积极推动涉旅企业接入“贵州旅游·一码游贵州”平台,平台已与企业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其中包括搭建了“云仓”产品中台、“智助游”景区服务系统、“云悠途”电商服务系统、“云客栈”酒店服务系统、“云享客”内容服务系统等应用,向景区、酒店、民宿、客栈、商户等提供电商服务和后台系统,致力于构建面向企业的综合管理和营销服务体系。为涉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全面赋能电商服务及营销能力,完善文旅产品供应链,拓宽营销渠道和手段,打造文旅产业合作生态模式,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截止今年5月平台累计用户量2600多万人,入驻景区710家,入驻商户5.9万多家,通过平台预约入园达511万人次。三是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和旅游品牌。“基于5G的文旅AR云”项目通过验收,相关技术在天河潭智慧景区建设项目项目落地使用,通过部署AR内容云,利用5G网络,结合AR技术和3D数字内容,在景区内实现了AR空间导航导览、虚拟景观、拼图游戏、虚拟人物讲解等多种应用,并以小程序的形式向访客开放,升级智慧文旅体验。

  (四)持续推出涉旅优惠政策,促进乡村旅游逐步复苏

  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宣传联动机制,推出系列旅游优惠政策、惠民举措和奖励办法,鼓励乡村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推出优惠套餐,引导群众到乡村旅游消费。如铜仁市打造近郊乡村游项目,为城乡居民“微旅游”创造条件,推出“精致露营地”等项目。二是着眼复苏、顺应时令、瞄准需求、发挥优势,开展“避暑度假到贵州”及秋冬文旅消费季暨“贵州人游贵州”活动,组织开展“最美油菜花海”评选活动,发布“精品赏花路线”,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在疫情期间为我省居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引导“本地人游本地”。三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传播,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及OTA平台发布贵州文旅信息10.2万余条、点击量20.8亿次,创新构建起贯穿全年度、覆盖全领域、联动全产业的系统化多维度立体式宣传推广体系,达到了打造品牌、彰显形象、引导出游、激发消费、促进复苏的多重效果。

  (五)出台涉旅小微企业纾困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印发了《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全额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暂缓新成立旅行社交纳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目前全省已退还旅行社保证金共计1.43亿元,大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二是积极措资金对民宿、农家乐、客栈等进行扶持。省文旅厅调整15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补助民宿项目,第一批已下达8个项目690万元资金到市(州),并联合省发改委从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评定一批示范民宿、示范农家乐,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贵阳市、黔南州等对省级评定的精品级客栈、五星级农家乐、优品级客栈,四星级农家乐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奖励。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鼓励居民就近消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2022年劳动节假日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长假和端午假期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同时,引导各市(州)出台旅游惠民优惠政策,鼓励各市、县根据各地实际面向国内外游客发放旅游消费券。目前,发放了1000万元文旅消费券,涵盖了旅游线路、旅游景区、饭店、旅游商品、旅游交通等领域。全省9个市(州)均已出台景区景点相应的惠民优惠政策。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取苏维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贵州乡村旅游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数字赋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做好扶持服务涉旅企业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复苏。

  (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优化乡村旅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提升传统乡村旅游产品品质,结合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乡村旅游产品更新迭代。一是不断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品质。依托我省大量保存完整、民族风情浓郁的乡村优势,坚持“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原则,植入民宿、演艺、文创、餐饮等业态,高品质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强有力的发展载体。二是持续抓好《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农文旅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创建50个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示范点目标。培育一批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乡村旅游研学基地示范点。推进乡村旅游商品产业与文化产业、工农业、商业服务业、大健康产业等融合发展。三是制定出台《贵州省乡村民宿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贵州省民宿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突出贵州山地特色,深度植入在地文化,不断促进乡村民宿与田园风光、山川特色相互映衬,为游客提供修养身心、重归自然、再拾乡愁的理想旅居产品。着力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秩序,推动民宿集约化、集群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二)持续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修订发布《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制定出台《山地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乡村酒店设施和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强化乡村旅游村寨、乡村民宿、客栈、酒店、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乡村旅游地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完善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丰富相关业态,让广大游客在观光游览之时亦能获得精神享受,充分感受贵州乡村之美、自然之美、人文之美。

  (三)推动旅游产业向数字化转型发展

  一是着力着力发展智慧旅游。在“一码游贵州”基础上,着力构建“贵州旅游”全域智慧旅游平台,加快建立流量共享、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智慧监管、服务、营销等功能,提高产品服务、企业治理智慧化程度。推进旅游业与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做实做深“互联网+旅游”,大力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二是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旅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提升旅游服务效能,增强旅游服务体验。鼓励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开展数字化产品建设和服务,大力推进文旅企业发展5G应用场景,重点扶持一批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借助贵州大数据基础优势,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鼓励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旅游企业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

  (四)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乡村旅游发展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企业纾困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旅游行业领域恢复发展的相关政策,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助力涉旅企业渡过难关,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稳住行业恢复发展基本盘。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及时制定和出台《贵州省示范民宿、示范农家乐评定和奖补方案》(暂定名),从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评定一批示范民宿和示范农家乐,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引导相关从业企业在疫情期间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外来游客和当地群众。三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继续投入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项目补助资金、“旅游+”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点道路、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四是继续做好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鼓励和引导各地旅游部门、涉旅企业出台优惠措施,开发周边游、短程游、自驾游、研学旅行等吸引周边群众的旅游产品,进一步推动“贵州人游贵州”,助力乡村旅游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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