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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郜芬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支持石阡温泉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11号

  主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单位: 铜仁市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郜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阡温泉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对旅游产业发展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就加快建设“温泉省”工作,我厅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温泉省”建设相关工作,多部门联合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规划引领。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厅编制了《贵州省温泉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并与林业、国土、环保等相关规划实现有机衔接,高起点构建全省温泉产业体系,推进全省温泉+康养、温泉+医养融合发展。在《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将石阡温泉项目、温泉产业发展作为重点推进。铜仁市提出“铜仁山地旅游+温泉康养”文化旅游主体功能区的发展目标定位,以石阡温泉为示范引领,带动铜仁市温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组织保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成立了贵州省温泉产业发展指挥部,建立了推动温泉产业有序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和政策保障措施,负责制定全省温泉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省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温泉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强化资源保护。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温泉资源管理,对温泉资源实行分级管理。制定了《贵州省山地温泉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在建设、管理、服务、质量、环保等方面,推动标准体系与产业发展相促进,通过标准引领提升温泉发展水平。

  四、强化项目建设。强化“温泉+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增量优先、示范引领”的思路,先后改造提升石阡县夜郎温泉、石阡佛顶山温泉小镇、剑河温泉文化旅游景区等一批集商务、度假、康养为一体的中高端温泉旅游产品,建设了一批大健康医养产业示范基地,有力推动了温泉养生服务产业发展。

  五、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指导铜仁市策划、包装温泉资源项目,同时,加大对石阡温泉项目的资金支持,将贵州石阡夜郎古泉AAAA级旅游景区提升项目纳入2022年文旅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持续指导培育,支持申报基金投资。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石阡温泉100万元,引导温泉开展业态创新,推进提质增效。

  六、强化示范带动。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温泉产品品质,推动温泉与休闲度假深度融合发展,我厅牵头编制了《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并将石阡温泉纳入全省第一批温泉度假地培育创建,力争将石阡温泉打造为全省温泉品牌示范。

  下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省相关厅局和铜仁市的沟通协作,指导石阡温泉提升温泉旅游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以《贵州省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为依据,力争创建为我省第一批温泉度假地。同时,指导石阡温泉加快完善温泉康养产业链,推动石阡“温泉+”多产业融合、多业态发展,努力打造温泉产品样板,助力“温泉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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