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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张春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提高贵州医养结合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1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单位: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医疗保障局

  复文标题: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张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贵州医养结合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体系”建议

  我省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完善贵州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健康养老提升工程”纳入《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将“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纳入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设置了“医养和康养”专章,我省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纳入主要工作任务。今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民政厅、省医保局按照省领导要求开展联合调研,聚焦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的难点堵点,提出一系列措施,印发《贵州省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方案》,即将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

  二、关于“医养结合机构要精准定位其服务模式和类型”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契合老年人需求的医养结合服务路径,创造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先后涌现出三穗县中医院“医办养”,贵阳康园老年公寓“养办医”,花溪区镇山老年公寓与西湖医院“医养签约”,汇川区板桥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的“两院合一”,龙里县龙山镇卫生院在夕阳红敬老院设立分院的“医疗服务嵌入式”,印江县民政局与医疗机构的“购买服务”等医养结合模式。截至2021年底,全省双证齐全(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医养结合机构84个,医养签约1015对。84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养办医”38家,“医办养”46家。

  针对“以医为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置的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针对“以养为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即将出台的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养老机构举办突出医养结合专业能力的医疗机构。研究制定贵州省一级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等地方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针对“医养并重”型的医养结合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探索推动医联体内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与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医联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就诊提供绿色通道。鼓励通过专家门诊、远程诊疗、对口帮扶等方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医养结合机构。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推动医疗资源共享。

  三、关于“加强老年人慢性病管理与治疗、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议

  为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我省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风湿病等慢性病管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截止2021年底,为292.39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5.59%。同时,加快老年医疗机构体系建设,国家老年医学中心贵州分中心在省人民医院成立,各地积极推进老年病医院和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提升老年医学诊断、治疗的科研及临床水平,到2025年,全省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要达到60%。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普遍建立了中医馆和中医科,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要达到85%。不断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全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

  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高度重视老年医学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相关人才培训培养工作。一是加强全科、康复医学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底,省卫生健康委招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2993人、康复专业住院医师155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助理全科学员2044人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二级以上医院6142人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60人完成县级医院康复专业紧缺骨干培训。2021年起,省卫生健康委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当年培训老年医学人才59人,2022年拟培训174人。同时,积极支持5所本科高校、4所高职院校、13家中职学校申报新办医护类专业,为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卫生专业人才。按照《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中“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争建设国家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支持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今年1月份,省民政厅启动全省1500名养老护理员(初级)技能等级培训、考评和认证工作。截至3月底,共有1246名受训学员在通过第三方机构考评并经贵州省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审核认证后颁发初级资格证书。2022年,全省将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政府涉老官员共5200人,法开署技术援助培训护理员30名。

  同时,优化人才培养政策,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畅通养老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通道。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参加卫生系列“护理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具有一定学历和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的人员,可通过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二是落实护理员入职奖励。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草拟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就业补贴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实施。三是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截至目前我省共计125家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纳入备案,1.43万名养老服务人员经评价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9家养老服务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纳入备案,为1649人发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四是省人社厅、省民政厅成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护理职业的社会影响,营造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部门”建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国家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对养老机构兴办医院,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产业。

  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拟联合出台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通过积极推广“两院一体”模式、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支持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相关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医养结合项目支持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省民政厅制定出台《贵州省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指南》,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有效解决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床位利用率不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较低、管理滞后等突出问题,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省文旅厅编制《贵州省温泉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指导各地加快“山地旅游+温泉康养”“山地旅游+森林康养”,大力发展避暑康养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与森林康养、休闲度假、体育运动等融合发展。省体育局通过健全完善老年体育组织、持续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提升改造老年体育设施等,充分发挥体育“治未病”的作用,围绕“医养结合”深化体卫融合建设,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健康、体育增康养”的发展新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衔接落实,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发展,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养老需求,实现贵州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健康贵州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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