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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杨忠琼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48号

  主办单位: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会办单位: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忠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志愿者参与志愿者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与管理各项制度,为推动志愿者参与规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问题。

  2022年2月9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积极对接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根据《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等相关文件,联合下发了《贵州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退役军人通〔2022〕3号),从组织与规范、队员权利及义务、工作职责、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建立健全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该实施细则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二、关于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志愿服务队的指导和管理,定期牵头开展公益活动,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志愿者奖励机制。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各类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的活动,适时对有良好的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根据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评选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并纳入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进行表彰,提高志愿服务队队员的积极性的问题。

  按照国家规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按照“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原则,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并严格进行目录管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由党中央、国务院审批,以省级工作部门、市(县)党委和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由省委、省政府审批,项目未经申报审批一律不得开展。目前,全省表彰保留项目没有针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的专项表彰,但《贵州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对逐步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的褒扬机制,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进行了明确。今年2月28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军区动员局、团省委等七部门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暨遴选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下步工作中,我们也将加大与有关部门对接力度,通过积极推荐表现优异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和退役军人志愿者参与“贵州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选表彰,纳入贵州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以及开展通报表扬等方式,提高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员积极性。

  三、关于以大比例选用退役军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载体、平台,通过思想政治引导,以及一定政策上的倾斜、扶持,实体化、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志愿队公益活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省广大退役军人主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兵支书”“兵校长”等好的经验做法,各地也组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志愿服务队。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整体方案》的通知,将我省遵义市仁怀市纳入全国六个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之一建设予以支持,重点在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领域,探索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兵+X”的特色模式。据了解,许多大型企业中也有不少退役军人,引导他们发挥作用十分必要,但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成立的时间较短,许多工作还处于强基固本阶段,引导各行各业退役军人充分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也将在以大比例选用退役军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载体、平台,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面,积极探索更多更好的做法。

  四、关于加强对新退役的士兵、转业士官、干部报到时的思想政治引导,激发其社会责任感,鼓励其加入辖区志愿服务队的问题。

  此前,我们通过发布倡议书、举办启动仪式等方式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加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贵州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各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坚持自愿参与和积极引导相结合,统筹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等工作。目前,有关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退役军人到地方报到和参与全员适应性培训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其加入辖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五、关于充分利用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大走访等方式,对年龄适合的退役军人进行宣传,激发其社会责任感,鼓励其加入辖区志愿服务队的问题。

  2020年5月,我们印发了《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重点联系”、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普遍联系”的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政策制度宣传等工作。2021年5月,我们印发了《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职能)清单》,明确了“组织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建立以退役军人、社会爱心人士为主体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等内容。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各地还存在推动落实进度不一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指导督促,结合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工作,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加入辖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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