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移民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符宁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37号
主办单位: 省生态移民局
会办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复文标题: 省生态移民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符宁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的建议》(第137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国家和省级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中,参照搬迁安置人口因素法进行分配”的建议
根据2021年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确财政衔接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因素占30%权重,该因素包含了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规模及结构。2021年,在分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时,以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因素进行测算安排,共下达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1.22亿元,其中,安排册亨县3634万元;2022年,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单独切块13亿元,以搬迁脱贫人口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其中,安排册亨县4410万元,由册亨县统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同时,在分配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将“各地常住人口”、“城镇新增就业”两项指标纳入作为分配因素,确保就业资金向接收劳动力转移人口多、提供就业服务工作量大的地区适当倾斜。
二、关于“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道路、供水、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项目的后续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安置区综合承载能力”的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持。按照“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要求,为高质量推进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在原有支持政策总体不变的基础上,我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省直14部门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社区治理作出制度性安排。制定发布了《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采用国家标准51项、行业标准16项、新制订地方标准9项,成为全国率先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治理安置社区的省。二是住建、移民、发改、财政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率先破解搬迁人口自然增长导致住房不足难题的省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策指引(第20期)》在全国进行推广。三是省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数量及结构作为资金重要分配因素,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作为资金重要支持方向,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等。四是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带动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项目,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和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从2021年至2022年4月底,共下达各地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43.77亿元,各县(市、区)可统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二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保障。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租赁补贴1.22亿元,我省将其中0.22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新增人口住房租赁补贴,占比18%。三是从2021年至2022年4月底,下达各地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54亿元,各地可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四是2021年,下达各地中央和省级卫生方面资金63.76亿元,重点用于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能力提升等方面。2022年截至目前,共下达各地中央和省级卫生方面资金45.78亿元,重点支持各地保基本、强基层、补短板、强弱项,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地可统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医疗卫生项目。五是2022年截至目前,下达各地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65.71亿元,用于支持全省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教学楼及校舍,购买教学所需设施设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各地可统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六是2021年,安排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00万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齐短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中安排册亨县示范项目2个,专项经费18万元;2022年,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继续实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100个示范点项目,其中安排册亨县示范项目2个,专项经费20万元。2021-2022年,安排省级“新市民追梦桥”工程资金594.39万元,在全省94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面建立工青妇组织和“新市民·追梦桥”服务中心,实现对安置点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的联系服务全覆盖,帮助安置点群众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七是省移民局、省发改委、农发行贵州省分行签订《三方协议》,计划五年内投入不低于200亿元支持后续扶持项目。2021年已争取到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国开行贵州省分行累计发放贷款86.91亿元。2022年截至目前,已发放贷款54.97亿元。
(三)持续提升综合承载能力。2019年以来,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要求,我省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安置区综合承载能力。截止2021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学校669所,累计配备学校教师3.6万名,38万搬迁群众子女实现就近就学,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2021年搬迁群众子女共有9845人考取了大学。新建改扩建医疗机构440所,搬迁群众实现便捷就医。建成环卫设施4763个、市政公用设施1933个、公共服务设施2244个、“一站式”社区服务设施646个。社保、医保、户籍办理移有序转移接续,全省养老保险搬迁人口参保率为96.45%,医保参保率99.29%,已办理户籍转移、居住证、市民证等187.52万人。将41.49万搬迁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新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街道办事处59个,核定行政编制1568名,核定事业编制3273名;设置管理服务机构98个,设有居委会448个、社区警务室367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394个,落实管理和工作人员1.3万余人。全省247个安置社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3个获得国家级表彰,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新建打造了100个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30个标准化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开展文艺活动、感恩教育、普法教育、市民意识教育等共3.4万余场次,增强社区互动和交流,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明显提升。五是在基层党建方面。已成立街道党(工)委94个、党总支和支部981个,向全省70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700支工作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2361名,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安置区全覆盖。
下一步,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3号)要求,结合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际,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起草《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社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拟开展开展安置点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回头看”、服务水平提升专项行动、保障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权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强化防返贫预警监测帮扶等6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形成合力,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安置区供水、供电、市政道路、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绿化、亮化、天网工程、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文化、就业实训平台(基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多功能健身场、集中治丧场所、公交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全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提质工作项目清单,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提质专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安置村(社区)综合承载能力,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欢迎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