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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吴绍东

  会议届次: 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支持天柱县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强县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24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复文标题: 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2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吴绍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天柱县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强县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态鸡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天柱县高度重视生态鸡产业的发展,将发展生态鸡作为“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力推产业“以短养长”发展油茶林下土鸡产业。目前,建有养殖基地110个,2021年全县生态鸡出栏1000万羽以上,存栏达到313.42万羽,生态鸡总量跃居黔东南州前列,我们将积极支持天柱县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强县。

  一、关于加大对油茶林下养鸡发展模式的宣传力度和政策性支持力度帮助事宜

  (一)包括林下养鸡在内的贵州生态禽养殖生产产品风味较为独特,以“优质、美味、绿色”著称,深受广大市民消费青睐,已成为贵州禽产品“黔货出山”的重要核心标志。在2021年印发的《贵州林下生态种养模式与技术》中,专门以一个章节对我省林下生态养鸡模式和技术进行宣传、推广。2022年初,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黔东南州高位推进林下经济》《兴仁市“八个一机制”发展林下菌药》《锦屏县“五林经济”模式发展林下经济》3个典型案例入选,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此外,针对全省各地典型林下经济生产模式案例,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在工作动态中进行宣传推广,如2021年第三期对长顺县代化镇林下养鸡技术进行宣传、2022年第二期对锦屏县林下养鹅全产业链打造进行宣传等。林下经济典型案例宣传途径较多,下步,我们将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天柱县做好油茶林下养鸡发展工作,对接提供油茶林下养鸡模式相关素材,适时对其进行向上推介和宣传推广。

  (二)2021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林喜爱经济政策保障体系”从完善资源管理政策、放活林地等土地流转政策、落实配套用地政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对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和支持。2022年4月,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贵州省林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从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科技支撑体系、严格森林资源管控、强化监督检查考核等方面保障全省林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下步,我们将根据林下经济相关政策性文件要求,指导天柱县发展林下养殖工作,积极支持天柱县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强县。

  二、关于扶持建设配套齐全、业态丰富、设备高端智能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事宜

  (一)强化政策支撑。2022年,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厅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支持各县综合利用现有物流场地和基础设施,采用新建或改扩建方式,重点建设1家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在《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明确支持各地邮政公司、快递企业或第三方物流企业,综合利用现有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物流中心、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采取新建或改扩建方式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同时,根据《贵州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和《贵州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拟继续推动兴义、盘州、玉屏、从江等出省重要节点集配中心建设,形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

  (二)完善电商供应链云仓服务体系。2021年,全省完成省市县三级“1+8+30”的云仓项目建设,初步形成“基地+站点+云仓”的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体系。通过云仓管理及调度平台系统建立了“乡村集货、云仓集单、数据互通、统仓共配”的电商供应链体系,初步实现了“一个产品多仓卖”“零碎产品汇集卖”的目标。

  三、关于支持企业加强校企联动,推进校企人才培养事宜

  校企联动,产教融合,是我省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模式之一,也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2021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壮大产业人才队伍”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要求“......推行产学研用联合培养,采取“订单培养”“校企共建”“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为林下经济实施主体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目前,省内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均积极开展校企联动,产教融合发展,如贵州省林业学校,已与45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针对人才需求较大的产业,可签订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例如针对山桐子产业,贵州省林业学校与贵州灵智林业集团协商订单班,开启多元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2021年,向涉林企业输送林业生产技术专业学生80余人。下步,我们将支持天柱县相关生态鸡实施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联动合作,签订教育订单,推进校企人才培养,为天柱县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强县提供好人才保障服务。

  四、关于在产业建设项目用地上给予一定的指标和审批程序上的“一站式”审批手续事宜

  (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0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林改发〔2021〕108号文件规定:“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下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支持性政策,积极指导黔东南州和天柱县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服务,涉及需使用林地的依法依规办理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尽力保障项目所需林地定额供给。

  (二)持续深化“多审合一”改革。按要求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有效减少了审批环节,缩减办理时间。精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申报材料,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和办理结果无实质性影响、可通过部门内部调查办理的资料全部取消,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以及可由市(州)、县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在用地请示、审查意见中予以说明的资料不再要求提供。单独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为11项,单独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材料为7项,调整后合并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报材料为13项。下步,我们一是将督促黔东南州、天柱县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的充分盘活使用,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为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创造空间,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二是对于天柱县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国家计划管理新要求,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的应保尽保。对于天柱县申报的打造湘黔边界生态鸡产业有关项目用地,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我们将给予积极支持、快捷办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五、关于肯请省农业农村厅在生态鸡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上给予一定倾斜事宜

  (一)资金支持方面。积极对接天柱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生态家禽产业项目储备工作;优化“贵禽贷”金融支农合作模式,加大“贵禽贷”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养殖主体投保,大力推进家禽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继续加大鸡蛋“保险+期货”推广力度,确保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安排省禽业协会明确专人负责对接联系天柱县生态家禽企业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确保又快又好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生产养殖方面。定期组织贵州省生态家禽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到天柱县,通过集中培训、发放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技术服务;督促黔东南州和天柱县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对养殖主体的现场指导和服务,建设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天柱县家禽经营主体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分批次实地参与大型龙头企业全过程生产,通过全程参与实践,迅速培养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管理人员和养殖能手。

  (三)品牌打造方面。采取“省内省外并举、线上线下同步”的措施,切实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持续帮助天柱县“凤玖玖”油茶鸡打响品牌,抓好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国企、进社区、进军营、进超市“七进”机制;依托行业协会,采取“加盟”“入股”等合作模式,通过授权天柱县家禽龙头企业“羽出黔山”公共品牌标识,帮助天柱县快速提升特色优质禽产品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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