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9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胡玲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健全基层消防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79号
主办单位: 贵州消防救援总队
会办单位: 省应急管理厅
复文标题: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胡玲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基层消防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基层火灾防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我省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愈发突出,尤其是在乡镇(街道)、社区和农村等基层火灾防控方面,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和短板。一方面,我省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数量逐年递增,目前已达到200万家。除此之外,还有大量自建房、居民住宅和农村村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显得捉襟见肘,消防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盲区。同时,大部分基层消防网格人员身兼数职,且未经专业培训,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的能力水平不高,治标措施弱,治本措施少,防控成效不明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针对此情况和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完善基层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及检查内容、健全日常管理和保障机制等工作进行明确。2021年12月24日,省消防救援总队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强化基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保障,强化基层风险隐患综合治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基层消防监管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驻村干部、公安派出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分局、供电所、村建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在村(居)民小组设置基本网格,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履行网格化消防排查、消防宣传、弱势群体重点监护等消防安全职责。以六盘水市为试点,推进全省基层消防监管专业力量建设,在702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消防工作站(所),调配事业编制和公益岗位人员,整合乡镇专职消防队队员,开展基层防灭火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质效。在执法建设方面,总队正在抓紧对接司法部门,研究符合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行政执法制度的配套政策,拟采取依法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消防所承担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建立完善基层火灾隐患查处、移送、督办、整改等机制。在能力提升方面,总队编制了《基层网格员消防工作指导手册》,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网格员发现和督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在创新治理手段方面,研发“黔小消”APP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目前,平台注册人员有28163人,日均检查量达到2.2万余家次。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推动工作高质高效运转。省消安委《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网格员待遇,确保薪酬标准与工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贵阳市拨付专项经费,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员20元/天的工作补助。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消防工作形式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全面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