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王敏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67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将传统村落保护好、改造好的重要指示精神,铭记嘱托,感恩奋进,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自2012年住建部实施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制度以来,我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截止目前,我省共有724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居全国第一,黔东南州累计409个,居全国市(州、地、盟)第一。受自然、历史等因素影响,我省传统村落具有分布点多面广、民族文化突出、山地特色鲜明、传统建筑丰富等特点。为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合力攻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2015年省成立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省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制订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亿元传统村落专项资金,整合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民宗委等17家省直部门,合力推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任务。二是出台条例,立法保护。2017年8月,经省人大审议通过,颁布了省级立法《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条例按照保护优先、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原则,从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对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和法律责任,确保传统村落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标志着我省传统村落保护进入法治化轨道。三是突出重点,项目推进。我省传统村落多以木质结构为主,消防基础设施是制约传统村落防火安全的最大短板。2018年,开展以木质建筑为重点的全省传统建筑调查,编制了传统建筑分布图,并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内容。组织编制《贵州省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技术导则》,在黔东南州开展连片木质结构房屋传统村落消防常高压系统推广应用。同时,逐年加大传统村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约3.2亿元,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四是示范试点,典型引路。“十三五”期间,遴选台江县登鲁村、镇宁县高荡村、册亨县板万村、黎平黄冈村等41个传统村落开展示范村建设,每个示范村安排500万元,深入推进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示范打造,取得初步成效。在21个县开展整县推进传统公共建筑加固修缮工作,通过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启动贵州省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目前,省级数字博物馆已建成,入馆传统村落122个。五是社会参与,宣传推广。自2015年以来,我省已连续举办了多届“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得到了住建部的大力支持,凝聚了一大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社会力量和学术团队,以传统村落为载体,深入推进设计下乡服务,积极探索传统建筑活化利用,以利用促保护。同时,根据住建部公布的传统村落名单,先后编印贵州传统村落名录(第一册)(第二册),编印了《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指引之风貌篇》《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指引之共同缔造篇》等技术性图册,科学指导我省传统村落分类推进集聚发展。
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事宜
2021年8月,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强化资金保障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文化传承、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传统建筑修缮等。各地要结合实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产业类政府投资基金各主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基金推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各市(州)、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将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这些资金保障措施,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了保障。以安顺为例,市财政局设立了“小城镇建设及村庄整治市级引导资金”,将该项资金统筹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向上争取传统村落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1619.5万元,包含中央财政部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4800万元,中央环保部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4510万元,中央文物部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52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682.5万元。其中2021年争取省级传统村落补助资金2700万元,2022年争取省级传统村落补助资金1140万元。同时,根据《安顺市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各县(区)传统村落申报绿色生态环保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体育产业基金等基金支持。
(二)关于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事宜
2015年,我省成立了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审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2021年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针对实施的八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同时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成立专班,统筹推进相关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三)关于因地制宜制定适合的土地管理规定、传统建筑修缮事宜
一是加大新村建设和村民建房支持力度。根据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传统村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施单列管理,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建设新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报实销,应保尽保。此项目标任务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落实。二是探索开展传统建筑修缮加固试点示范。“十三五”期间,我厅在21个县开展整县推进传统公共建筑加固修缮工作,组织编制《贵州省传统建筑加固修缮技术导则》和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手册等技术性文件,每个县安排3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通过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四)关于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培训事宜
2021年,我厅印发《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十四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以高质量发展统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局,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住建行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住建行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村镇建筑工匠队伍建设。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质量安全、建筑风貌引导、农村建房消防安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为重点,培训基层干部及建筑工匠,提高村镇建筑工匠建设水平,共培训4000余人。2022年2月25日,我厅组织召开全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暨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2022年首次视频培训会,共计培训9个市(州)、67个县级住建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村支两委负责人832人。结合今年培训计划,6月份将在六枝特区再次组织一期全省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将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狠抓《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不断推进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