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401 号建议的答复
徐浩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国非油茶重点县支持的建议》收悉。 感谢您对我省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 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油茶非重点县的野生油茶混交林改造为油茶 纯林”的建议
《贵州省树种结构调整技术指南(试行)》明确将油茶纳入 贵州省树种结构调整主要推荐树种,其中经济林树种结构调整中 “人工用材林皆伐+油茶林培育”模式,针对林下均匀分布油茶 树种且符合条件的人工成熟、过熟用材林,可皆伐后培育为油茶林。近年来,黔南州已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701.5 万元,改 造野生油茶混交林 1.99 万亩。 下步,将根据油茶非重点县产业发展需要,继续争取财政资 金,支持野生油茶混交林改造。
二、关于“改造后的油茶林可计入森林覆盖率”的建议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的 通知》(自然资发〔2022〕99 号)明确:“支持利用低效茶园、 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 资源改培油茶,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油茶、橡胶等各类经济林依 据《森林法》纳入森林覆盖率、森林碳汇调查监测统计范围。扩 种、改造油茶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油茶已纳入森 林覆盖率统计范围。
三、关于“四旁种植油茶可采取以株折亩的模式纳入财政资 金支持项目的政策”的建议
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该项资金可支持 油茶苗木等林木良种培育,2023 年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5156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2320 万元,省级资金 2836 万元,用 于支持油茶等保障性苗木培育。另外根据《贵州省省级林业保障 性苗圃管理办法》(黔林发〔2023〕2 号)规定,保障性苗木主 要用于国家和省级重大林业生态工程项目,产业示范项目,以及 各级党委、政府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乡村美化绿化、农户“四旁” 植树等社会公益用苗,省级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 体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明确的不同苗木类别给予适 当补助。油茶四旁种植在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内。
下步,将根据油茶产业发展实际,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 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继续落实好省级相关补助政策工作。同 时指导油茶非重点县申报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做好保 障性苗圃建设,为油茶“四旁”种植做好良种供应。
四、关于“增加油茶每亩的资金投入量,同一片油茶基地首 次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后,时隔三年后允许再次投入财政资金支持 该片基地;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建议
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和省级林业 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主要对油茶扩大种植和低效林改造给予适当 补助。2023 年以来,省林业局根据《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项 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已进一步提高了油茶省级补助标 准,将油茶扩大种植补助从 800 元/亩提高至 1000 元/亩、油茶 低效林改造补助从 350 元/亩提高至 600 元/亩。2023 年下达中 央和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25 亿元,支持各市县油茶扩 大种植和低效林改造 18.31 万亩,其中黔南州 150 万元,支持黔 南州油茶扩大种植 1500 亩。“十四五”期间,黔南州争取中央和 省级财政资金 1400 万元发展油茶产业,其中用于新建油茶基地 650 万元,抚育提质 750 万元。此外,国家启动“双重”工程以 来,我省加大对黔南州营造林投入力度,累计安排黔南州重点区 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 4 个,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 资 13.73 亿元,落实人工造林 10 万亩、退化林修复 182.83 万亩 等,全面覆盖黔南州 12 个县(市),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资金 均可支持油茶基地建设。
下步,省林业局、省财政厅、黔南州将根据自身职责,切实帮助油茶非重点县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一是持续指导各县 (市)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指 导农户通过土地出租或入股参与油茶种植,带动农户自发种植积 极性。引导企业和农户通过发展油茶林下养殖、种植等,实现以 产养产,以短养长。二是积极支持和指导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油 茶非重点县做好项目编报工作,在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 给予支持的同时,通过营造林工程项目等支持非重点县油茶产业 发展。
贵州省林业局
2024 年 6 月 26 日
(1.此件主动公开;2.联系人:任广炼,联系电话:1815311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