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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刘晓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贵州省水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比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提高水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比例问题答复如下:

一、水网项目建设情况

脱贫攻坚结束后,中央没有再安排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水网连通工程专项建设资金,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等省直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贵州大水网的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进水网项目建设。

2022年,为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工程效益发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移民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首次将水网连通工程纳入省级补助范围,补助比例为30%。

2023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将386个水网连通项目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纳入行动方案,其中荔波县9个,并明确省级补助管网建设投资的30%。截止目前,荔波县已开工建设2个。

二、关于“省级提高该类项目投资资金补助比例达项目总投资的80%,缓解地方自筹资金压力,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的建议

考虑市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压力较大,为推进《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加快发挥骨干水源工程效益,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省领导作出的批示指示,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多次沟通会商,按照确有需要、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拟实施的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水网连通项目进行梳理复核。按照轻重缓急,集中攻坚,并结合省级财政承受能力,针对急需实施的项目实际情况,逐一研究,优化调整省级支持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助推各地加快建成一批农村规模化供水和水网连通工程,不断推进贵州大水网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指导荔波县重点水网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开展县级初审和州级复核,为开展省级复核创造条件,7月份启动省级复核,通过省级复核后将加快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并督促项目加快建设。二是继续指导荔波县提高项目谋划水平,做好项目规划及储备,条件成熟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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