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5号建议的答复
刘文觉,罗昌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红辣河水利枢纽工程纳入省级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安顺市水利规划及工程建设,2011年以来,支持安顺市开工建设30座骨干水源工程,累计支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省级以上资金64.9亿元,黄家湾水利枢纽、石朱桥水库、新场河水库等一大批骨干水源工程建成投运,安顺市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达到9.79亿立方米。
红辣河水利枢纽工程为安顺市谋划的大(2)型水库,位于镇宁自治县沙子乡落洼村红辣河上,水库规划总库容1.18亿立方米,水库设计年供水量为1.154亿立方米,主要任务为供水、灌溉、调节生态基流等。我厅高度重视红辣河水利枢纽工程,在组织省级水利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安顺市实际情况及需求,已将该工程纳入《贵州省水网建设规划》《贵州省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省级水利规划,并指导安顺市开展项目前期研究,进一步明确红辣河水利枢纽工程在水资源配置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深入分析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变化趋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水资源配置格局和供水工程布局。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大型水库必须纳入国家水利相关规划才能开展立项审批和建设,且大型水库审批权限属国家,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安顺市科学合理谋划项目,科学有序推进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