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8号建议的答复
晏梦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金蟾水库灌溉工程帷幕灌浆蓄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金蟾水库基本情况
纳雍县金蟾水库位于纳雍县羊场乡新联村,2010年2月8日经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对《纳雍县金蟾水库灌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黔发改建设〔2010〕167号文件批复,工程规模为中型,批复总投资为19155.12万元,工期30个月。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砼面板堆石坝、右岸边溢洪道、左岸塔式取水口、灌区输水管道、引水工程等。该工程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开始下闸蓄水,因库盆渗漏蓄水未成功,后期对库区溶洞漏点进行开挖回填封堵和帷幕灌浆,但由于设计缺陷、物价上涨、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工程严重超概,资金缺口较大,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目前剩余二期帷幕灌浆和灌区输水管道未实施。工程累计到位资金3108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1720万元。
二、关于加快推进金蟾水库建设进度的情况
我厅多次到金蟾水库工程进行现场调研、召开协调推进会,督促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尽快复工并加快推进帷幕灌浆和灌区输水管道建设,但由于地方政府不够重视、项目法人建设管理不到位、资金严重缺乏等原因,金蟾水库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工程不能按期完建发挥效益。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项目复工建设。近期我厅印发《省水利厅关于推动停工骨干水源工程尽快复工的通知》(黔水建〔2024〕24号),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尽快研究制定工程复工和下阶段建设计划,强化资金保障、用地办理、征地移民和物料供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加快推动金蟾水库工程尽快复工建设。
二是督促项目法人抓紧开展工程结算和审计,确定最终工程总投资,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要求,提交概算调整报告等资料,明确超概资金来源,按程序经县、市水务局转报至省水利厅申请调概审批,若超概金额较大,还需报请省政府审定,按照明确的资金来源落实超概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