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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周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交通友好”城市,以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助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枢纽便捷换乘”落实情况。一是多种运输服务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结合地区客运实际情况,在全省高铁站点、机场等开通公交、班线客运、景区直通车等方式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实现道路客运服务保障全覆盖,并制定国家节假日及特殊气候下大客流应急疏散预案,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出行。二是突出重点保障游客出行需求。制定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支支串飞”地面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着力构建“空地联运、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到黔游客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出行需求,截至2024年5月30日,全省开通机场直达景区、城市中心等专线152条。

(二)关于“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落实情况。指导各地结合城市布局、道路状况等,持续优化公交线网,促使公交更好地服务大型居住区、商业圈、高铁站等人口集中地。结合贵阳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开通后成网运行情况,指导贵阳市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优化,根据“增接驳、降重复、调结构、优服务”的原则,共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4条,新辟轨道交通接驳公交线路2条,暂停运营和轨道交通重复度较高的线路7条,优化及新增公交站点86处,实现了道路公交与轨道交通的无缝衔接,提升了贵阳市公共交通整体运行效率。

(三)关于“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底印发了《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23〕25号),从服务群众、政府支持、企业发展三个层面,围绕“人、车、路、企”四要素,提出推动我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13条硬措施,为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二是强化资金支持。2022年6月,印发了《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黔财建〔2022〕111号),每年拨付国家补助资金3.96亿元直达公交企业用于运营补贴。建立省级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奖励机制,重点用于公交车适老化改造、新能源发展等方面,2023年以来累计发放奖补资金11348.54万元,惠及75家公交企业,补贴项目226个。

(四)关于“优化城市慢行系统及慢行交通环境”落实情况。为加快补齐慢行交通设施短板,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3月印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规划引领,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坚持构建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模式,结合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科学编制(修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因地制宜,积极谋划并推动实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持“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统筹推进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建设。三是低碳出行,加快完善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科学建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 ,保障慢行交通出行空间,积极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对已建成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提升慢行交通设施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厅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部署,结合您的工作建议,一是持续督促指导属地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线网优化工作,加强机场、高铁站、地铁站、大型住宅区、商圈、办公区等区域公共交通接驳能力。二是持续指导各地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处理好交通枢纽接驳换乘方式,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补齐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建设“交通友好”城市。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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