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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白明叶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扩改建G552国道(独山至基长)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提等改造及养护事宜

独山至基长是G552荔波至安龙公路的组成路段,路线长18.5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规划发〔2023〕163号)精神,G552独山至基长段以及G552独山塘同至百泉湖公路纳入规划储备项目库,拟按二级公路标准规划建设,路基宽度12米。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储备项目的管理规定,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可提前启动前期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指导独山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周边产业分布、区域路网布局,综合考虑上级资金支持政策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技术规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十五五”发展规划,为争取车购税补助资金提供规划支撑。

目前,G552独山至基长段由都匀公路管理局负责管养,省级每年按标准足额到位养护资金,用于该路段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关于该路段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该路段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由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负责。今年以来,八支队按照工作相关要求,认真梳理该路段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规律,组织所属相关大队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该路段开展流动治超6次,检查货运车辆45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7辆,监督卸载货物420.7吨,并收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装载源头单位信息,抄送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桥梁运行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源头单位管理。一是指导黔南州、独山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该州、县重点货运源头名单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停产关闭的,及时调整移除,对新增投产的,及时补充更新,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并上报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组织独山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巡查,制止源头单位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行为,并将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行为作为安全事故隐患问题线索抄送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重点源头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货装载,推动行业主管落实监管责任。

2.探索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开展全省治超不停车检测点建设规划工作,拟在G552线K56+000~K56+200处规划1处治超不停车检测点,对过往货车实施24小时全天候称重检测,对检测发现的违法超限车辆,经法制审核和技术审核后,按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

3.继续强化流动治超工作。对该路段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的整治,突出夜间执法和节假日治理,对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一律监督消除违法行为、一律核查源头装载单位、一律实施处罚计分,坚决遏制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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