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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曾奕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乌江石阡葛闪渡1000吨级港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阡港葛闪渡港区位于石阡县本庄镇葛闪渡村乌江右岸,上距构皮滩枢纽46公里,下距思林枢纽43公里,距石阡县城约64公里。规划有2个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船舶停靠泊位,年货物吞吐量120.5万吨。

二、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认真研究,结合前期实地调研和投资效益分析评估。2022年石阡县石材、矿泉水、煤炭等主要货物的水运意向需求量仅为2万吨/年。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水运工程车购税补助政策,目前内河港口建设工程作为经营性项目,尚不属于资金支持范围,需由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进行建设。为加快项目推进,我厅已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石阡港葛闪渡港区项目前期工作。同时我省属于12个地方债务高风险省份,新建港口工程需逐级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建设必要性、可行性提级论证,申报难度大,论证通过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利用好乌江水运资源,我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乌江三级航道建设,着力提升乌江干流运力,助推石阡县及乌江沿线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指导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做好港口腹地区域及周边省市地区货源调研,结合水运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启动石阡港葛闪渡港区工程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拓宽思路,积极思考,以人为本,立足群众,更好地为百姓安全、方便出行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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