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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韦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建议》(第82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于5月7日向省大数据局去函,征求相关事项会办意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政务数据融通方面

(一)不断推动政府数据汇聚共享。为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数据目录体系规划,细化数据分级确权。一是积极推进垂管、省内系统融通。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25个国家部委开展融合对接,累计完成46个垂管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融通,涉及事项238个,汇聚办件量271万条。二是推动数据目录及资源上架,省大数据局编制印发了2023年度贵州省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组织完成1431个数据目录及资源上架。摸清全量数据家底,梳理政务数据“一本账”目录体系,从资源上架情况看,数据资源上架总量增长168%、数据项增长295.42%。三是提升数据共享调度服务。优化数据共享调度流程,将无条件共享改为备案制即瞬时共享,将原有条件共享调度的逐级审批模式改变为一次审批,共享数据申请审批时长由原有的10.45天,缩短为1.96天,申请审批时长平均缩短81.24%。

(二)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能力。为提升我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完善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我省近年来建设了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云计算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搭建涵盖核心应用的教育云平台,同时汇聚第三方优质资源及应用,面向教育机构、教师、学生、家长提供一站式的教学服务。省大数据局积极做好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运维保障。一是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运维服务,保障包括平台涉及前台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提供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三类前端用户共享国家及我省平台优质资源教与学的场所,并构建省、市、县、中心校、校五级服务体系,提供包括用户、资源、教研活动的管理功能和数据统计分析服务,保障上述系统功能升级运行正常。二是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监管系统服务,保障系统涉及数据总览、用户、资源、空间、资产五大模块进行运维支撑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功能调整。三是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产管理子系统,保障相关功能模块如类别维护、设备上报、查询统计等运维支撑,确保用户正常使用。

(三)积极落实省级数据共享交换。一是2019年12月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教育数据共享交换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管理厅内教育数据的共享交换。二是加强与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2023年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上架发布72次数据资源,审核数据资源申请48次;2024年截至目前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上架发布12次数据资源,审核数据资源申请5次。三是根据《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数据(第一批)归集工作的通知》,做好省教育厅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明确公共数据目录的共享、开放、回流等属性。

二、关于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方面

(一)对标清单明确权力边界。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国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厅动态调整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共计31条权责事项,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已于2022年底对外公布并实施。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审批服务标准管理。2023年全面梳理行政许可教育类子项清单,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省市县三级子项目录、实施规范。对照国家部委编制的实施规范要素,对31条权责事项的79个子项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建议,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大项、子项、办理项三级编制。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事项关联,完善实施机关、办理时限等个性化要素,完成了从省级层面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整合,实现了标准化事项省市县三级统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改革。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含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或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减证便民。在“教师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项目”2项审批事项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审批。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我厅作为省“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认真落实政策要求,按照能上尽上的原则,继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五个通办”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减一降”,在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和实施规范的编制中,调整规范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压减承诺办结时长,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规范化、便利化。二是落实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范围“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等部署,我厅对政务服务事项数字化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明确事项支撑系统和业务办理模式。对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的事项,均已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管理系统”中进行发布。对其中部分过于复杂且涉及部门多、办理时间长、存在特殊环节的标准化事项(如学校设置审批等业务),我厅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系统配置特殊环节,通过综合受理系统完成线上流程的办理,实现教育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可办。三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厅党组会专题部署教育入学“一件事”相关工作。牵头建立联络机制,成立涉及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9家单位的工作专班。印发《贵州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总体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省推广”的原则,在梳理“教育入学”应用场景、办理规则、具体条件及程序的基础上,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优化办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将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数据交互、智能核验、结果推送。对户籍生、非户籍生进行全流程核验,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线上标准化报名+核验”“线下个性化申请+审核”的融合发展模式。

我厅高度重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放管服”改革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专门处室牵头,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教育领域“放管服”工作着力点和目标点。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特别是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顺利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办要求,结合相关建议事项,加强与省有关单位的深入沟通,持续推动政府数据汇聚共享,细化数据分级确权,并配合做好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优化运维工作,推进我省智慧教育领域发展,进一步便民利民、优化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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