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4号建议的答复
王烈军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将我厅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省领导关于持续推动学生体育锻炼的批示指示精神,近年来,我厅以开展千万师生为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主抓手,在全省学校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形成师生全员参与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主要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一、把“达标争优”与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2024年起,我厅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优良率作为评价全省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效果的主要指标。今年全省《标准》测试优良率至少达到30%以上,且每年至少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拟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省《标准》测试优良率达到国家要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标准》测试、评价、反馈、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每年编制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要求各地组织全体学生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针对学生体测短板制定干预措施,采取课课练、分层练习、个别辅导等措施办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训练,切实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标准》测试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地及学校《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
二、把体育课教学与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设置的刚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在没有体育课当天组织1节身体素质或专项技能训练课,高中阶段学校每周增加1次不少于45分钟的集体体育锻炼,高等学校要为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科学安排运动强度,合理设计练习密度,高质量组织课堂教学。高校要制定本校的体育教学大纲,规范教学环节,系统学习专项运动技能,组织开展有对抗性的教学比赛,教会学生科学锻炼方法,牢固树立终身体育观念。
三、把课外体育锻炼与相关体育相结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保证学生校内体育锻炼时间落到实处。中小学校每天要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每天要坚持开展不少于20分钟的早锻炼,并要保证足够的运动负荷。2024年省教育厅将采取分层随机选取学校的方式,要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科学合理为学生安排双休日、节假日“体育家庭作业”,联合家长督促学生完成“体育家庭作业”,确保学生每天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高校要针对学生锻炼建立更加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职业院校在校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注意安排体育锻炼时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
四、把“人人参与”与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师生共同参与的阳光体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校内体育活动。以班级、年级或院(系、部)为单位经常举办校园跑、跳绳、乒乓球、羽毛球、拔河、健身操等群众性体育活动,为师生搭建体育活动展示平台,让每一名师生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营造“人人有项目、天天有运动、常年有活动”的良好氛围。高中及以上学校要加强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建设,不断丰富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高校共青团组织和体育部门要指导学生制定课余体育锻炼计划,积极策划一些主题体育活动,2024年可组织开展以“弘扬长征精神,铸就健康体魄”“阳光体育运动与奥运同行”等为主题的校园集体跑活动,为学生设定每天的长跑距离,并以全班同学累积的总里程评定成绩,调动人人参与的积极性。
五、把运动竞赛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要求各地各校要比照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印发的《2024年贵州省体教融合青少年体育赛事计划》,积极为学生搭建训练、竞赛平台。针对贵州师生喜闻乐见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等项目或本校的特色体育项目,建立校代表队,开展日常课余训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有班代表队和校代表队,高中阶段学校要建立不少于3个体育项目的校代表队,高等学校要建立不少于10个项目的校代表队。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体育机构或俱乐部开展校队训练。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步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抓好全省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按照每年的工作方案,细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