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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陈小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具体建议答复如下:

一、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情况

(一)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计划(2015—2020年)》《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面资助等“六项工程”,精准聚焦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在入学保障上下功夫。在每年3月和9月开学一周内,要求各地各校依托国家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发挥“大数据”作用,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排查,核准在校留守儿童信息,为提供关心关爱服务提供精准数据。同时,会同民政、乡镇、村(居)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共享及动态建档制度,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纳入教育关爱范围。留守儿童档案信息、台账建设要与学籍信息相对应,要全面记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生活资助、安全监管、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学校留守儿童建档率要达100%。

(三)在安全教育上下功夫。针对留守儿童居家生活实际,要求各地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防火、用电、交通等生活安全教育,帮助留守儿童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同时,联合社区主动排查留守儿童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存在有违法犯罪前科、大龄单身人士以及无资质网吧等隐性安全隐患问题,实现校社协同持续发力,全面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在家校联动上下功夫。一方面,努力让儿童的问题在学校内部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推动留守儿童关爱动态监测、教育关爱、结对帮扶、责任落实等“四个全覆盖”,基本做到校校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开通免费“亲情电话”,定期开展疏导教育和心理咨询,及时进行心理矫正,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实现每个在校留守儿童都有教师帮扶和辅导。另一方面,学校家庭在关爱儿童上形成良性互动。加强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联系帮扶制度,明确联系帮扶任务,规范联系帮扶程序,开展好适时的问询、谈心、家访等活动,积极响应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诉求,力避心理二次伤害。不断完善亲情联系平台建设,开通固定电话、QQ视频等,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家校QQ群、微信群等,主动与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等,及时沟通、交流孩子学习、生活、心理状况等,并督促其父母加强与子女联系,定期回家与子女团聚。

(五)在丰富载体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积极引导留守儿童参与开展丰富多彩、切实有效的体育艺术、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等专题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校育人水平,增强学校吸引力。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进头脑,有效弥补亲情关爱缺失和家庭教育缺位,让农村留守儿童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不断激发他们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家乡的炽热情怀,让留守儿童、每个孩子都能成长为有用之才、栋梁之才。省级每年组织开展以“圆梦蒲公英”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组织留守儿童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学生参加全省留守儿童励志夏令营,极大地丰富了留守儿童的假期生活,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让更多的未随父母在外省就读的适龄子女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更好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安全、关爱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注重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文化环境建设,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留守儿童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强化家校协作,学校班主任等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经常与家长沟通交流学生情况,为留守儿童与父母打电话、视频等创造条件,增进亲子情感交流。

(三)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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