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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卜义因代表

提出的《关于对古茶树管护实行补贴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古茶树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古茶树保护工作情况

省林业局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原则,积极支持地方探索保护利用举措,不断提升古茶树保护成效。一是摸清资源底数。2017年,省林业厅(现省林业局)会同原省农委组织开展了全省古茶树资源调查工作,结合近年来补充调查结果,我省现存古茶树9300余株,为开展古茶树相关保护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二是明确管护责任。严格执行《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等法规规定,对权属明确的古茶树,明确由所有权人负责养护,各县与所有权人或实际养护责任主体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双方管护权利义务,并依据协议落实管护费用三是鼓励开发利用。2017年我省出台的《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对古茶树开发利用出具体规定。省林业局及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依托古茶树资源打造特色品牌,支持开展宣传推广,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推动古茶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四是强化技术支撑。2020年,省林业局建立了古树名木大树专家库并公布专家名单,为各地开展古茶树日常管护、救治复壮等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咨询和技术指导。同时,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年度常规培训内容,组织全省性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各级管理保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二、关于“将古茶树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古茶树管护参照种粮直补模式,每年管护费标准为每株50-100元,以此激励管护人员对古茶树的管护”的建议

古树名木(含古茶树)保护符合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方向。目前,省级管护补助标准为200元/株/年,省林业局积极指导各县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项目,并统筹安排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给予相应支持。2022年以来,已累计安排资金7200余万元支持各县开展古树名木(含古茶树)管护工作,其中,支持黔东南州各县共229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指导和支持各县申报项目,确保省级补助资金有效投入,保障管护责任落实和补助到位。结合第三次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全面复核古茶树所有权人及管护人,指导地方明确管护责任人,规范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费用,保障古茶树管护成效。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文兴;联系电话:1511747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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