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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罗治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望谟港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望谟港建设情况

望谟港位于南、北盘江交汇处,对完善我省水运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省政府2022年7月14日水运专题会议的要求,红水河通道的港口建设需根据龙滩1000吨级通航设施以及岩滩、大化等下游通航设施的建设情况适时启动。其中,龙滩1000吨级通航设施作为红水河通道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其建设进度直接决定了望谟港的建设时序。目前,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物工程主体土建施工1标段即将复工,预计2030年9月30日完工。

根据国家明确重点省份政府相关政策,港口、码头及船闸(含通航设施)等项目需提级论证,结合《贵州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港口建设属于地方事权范畴。因此您提及的望谟港区项目,我厅将全力指导地方有序开展港口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对港口建设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条件成熟后,我厅将适时从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补助。

二、黄百铁路望谟站至蔗香(望谟港)段铁路支线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入港口堆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的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明确重点省份相关政策,铁路专用线需提级论证,我厅正会同贵州铁投集团等单位,开展全省铁路专用线专题研究。我厅支持对蔗香港规划发展情况及适铁运输需求开展调研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黄百铁路大观站至蔗香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必要性,条件成熟时按照现行政策和市场化原则推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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