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3号建议的答复
黄其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扩大煤矸石填沟造地示范试点范围将普安县列入2025年试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矸石填沟造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5年3月,我厅组织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赴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普安县和晴隆县调研,指导普安县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完善实施方案,优化施工设计图纸、项目概算书,做好生态本底值调查、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环境影响报告、应急资源调查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25年6月,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水利、林业、科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组织实施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6月26日,6部门对黔西南州上报的普安县楼下镇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初步同意将其列入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待现场核查后最终确定。
下一步,将于7月上旬组织专家对普安县楼下镇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选址、本底调查、实施方案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持续做好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