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5月16日至17日,雷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旨在进一步强化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国有企业运营效益,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规范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细化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要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运营效应。加强对资产的清查盘点,全面掌握资产的数量、分布、使用状况等信息,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对资产进行合理调配,避免资产闲置浪费。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提高资产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运营新模式,创新资产运营机制,提高资产收益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发力。企业内部要完善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的职能,加强对资产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督方面,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调研、组织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国有企业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