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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日,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堂奎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23年6月2日,市人大检查组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红枫湖镇大冲村兴隆组、娃娃桥污水处理厂等地,现场检查农村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听取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等情况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法律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2023年6月2日,市人大检查组在红枫湖镇大冲村兴隆组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检查组强调,要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确保中央、省委、贵阳市委、清镇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效推进湖泊、水系、城镇、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统筹好山水、农田、环境等生态要素,推进联防联控,构建源头控污、系统截污、全面治污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好宜居宜业的美好生态环境。


2023年6月2日,市人大检查组在娃娃桥污水处理厂检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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