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到兴仁市开展老年工作“一法三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6月1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勇率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再兴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东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市老年大学、东湖社区老年助餐点、市社会福利院,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检查医养结合机制落实、老年教育机构运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等情况,深入了解兴仁市老年工作“一法三条例”落地成效。
检查组对兴仁市老年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老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推动“一法三条例”落地见效。要强化资源保障,加大投入完善老年教育、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要聚焦服务提质,深化医养结合合作,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要筑牢安全底线,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守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关键防线;要加大普法宣传,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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