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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赴遵义市、毕节市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11月3日至5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剑川率队赴遵义市、毕节市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部分省人大财经委会委员、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咨询专家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在两市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财政、机关事务管理、住建、交通、卫健、教育等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介绍,听取审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介绍,并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开展实地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自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有序推进、制度逐步完善,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如遵义市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财政部门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加强资产管理;毕节市通过公开竞租方式提高出租资产效益,通过延长租期方式,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纾解困难。

  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重资金轻资产、重配置轻管理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受历史原因等影响,部分国有资产手续不全,“投转固”困难,或权属不清晰;专用设施设备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尚无明确规范;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租金畸低、租期畸长、多手转租等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流程不够细致完善,对批量处置低单价国有资产的审批流程较复杂;等等。

  调研组建议,要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要深化认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管理好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行使好国有资产所有权并履行好管理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督职责。要稳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全面贯彻落实好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安排。

  二是要完善制度。要依法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查漏补缺、修订更新,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形成科学完备、可操作性强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履行好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各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统筹推进资产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行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好内控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本机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是要落实举措。要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尽快明确资产权属。要加大清产核资工作力度,积极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全面准确摸清资产家底。要加快明确专用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要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有机衔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力度,倒逼资产管理规范化。要进一步发挥资产效益,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避免资产闲置、浪费。要完善资产处置审批监管流程,规范处置行为,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益。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努力实现实时动态监管。要加大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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