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为做好配备使用管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省人大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9月21日,机关服务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管理公务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司乘人员自觉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编造虚假用车事由使用公务用车。
加强公务车日常管理。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张贴标识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截止9月20日,服务中心所有车辆均按通知要求安装并更新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要求驾驶人员要爱惜和爱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加强车辆静态管理。公务车辆外出回来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停放指定位置。节假日期间和八小时以外,除值班车辆和报备使用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在公车指定停放位置。
依法依规处理车辆违章问题。车辆发生交通违章,无论责任大小,必须先报中心车管科,由车管科通知保险公司处理和理赔,严禁私自协商和办理公车理赔事宜。
自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省人大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监管有效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更趋规范,基本杜绝了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