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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高质量推进新形势下人大监察司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党中央在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后,委员会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督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对标全国人大的做法,按照我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19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组建。

  作为省人大唯一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全覆盖的专门委员会,自更名重建以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依法履职,不断推动新形势下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向前发展。

 

  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热点,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工作。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作为监督议题。委员会深入市州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拟写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委员审议时参阅。会后,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及时梳理形成综合审议意见转省法院研究处理,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作为2019年监督议题。委员会通过调研,从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平衡开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常委会审议后,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及时梳理并将综合审议意见转省检察院研究处理,助推检察机关履行好新职责。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作为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委员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客观总结分析形势、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会后,及时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形成综合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助力平安贵州建设。

  委员会还采取各种方式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院”审判监督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协助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涉法涉诉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此外,委员会还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障两项专题调研;参与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做好高质量立法工作

  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以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利为目标,扎实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要。

  推进《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工作。为确保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委员会积极推进条例制定工作,主动提前介入,牵头成立起草小组,全程主导条例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工作。在反复修改论证的基础上,今年5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初审。

  做好《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制定工作。为解决我省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省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开展,省司法厅牵头制定《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为确保立法质量,委员会提前介入立法调研、文本起草、法规修改等各环节。条例草案提交委员会后,及时开展意见征求、法规论证等工作。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为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此外,委员会还认真做好《贵州省禁毒条例》修订工作,做好相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黔南州代表团韦其贤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立法的建议”(第636号)、六盘水市代表团徐鸿雁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法律援助补助标准的建议”(第330号),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安顺市代表团董泽琴代表提出“关于智慧法院建设中电子诉讼服务规范化的建议”(第263号)、黔西南州代表团郑梦英等13名代表联合提出“关于请求尽快促成贵阳经贞丰至兴义铁路开工建设的建议(第454号)”,大会主席团交委员会办理。委员会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情况。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委员会始终把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履职基础,不断改进和完善与代表联系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除平时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还通过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执法检查、法规征求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多地体现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对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优良法治环境的期盼。这也正是监察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针对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多的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聚焦发力,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综合运用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质询、询问、调研等方式,继续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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