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明年施行
贵州日报讯 12月23日上午,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副省长禄智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据悉,1998年以来,我省相继启动实施了林业六大重点工程,2001年,国家林业局把我省确定为省级林业工作联系点,我省林业建设发展迅速,每年造林450万亩以上,需要林木种子约80万公斤,苗木10亿株左右,城市绿化也需要大量的林木种苗。林木种苗的优劣直接影响造林绿化的成效和林木的质量。因此,认真贯彻实施好《贵州省林木管理条例》,使林木种苗的使用、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管等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对推动我省林业健康发展,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生态立省”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