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征求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意见
贵州日报讯 12月6日,12名具有不同行业背景的公众代表聚集贵阳,在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就《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对伤亡赔偿,城乡“同命同价”、合理限速、限速标志及测速等有关问题陈述各自的观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刘思培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等9名听证人出席听证会。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20多名来自我省各行各业的代表参加了旁听。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从48名正式报名人员中确定的12名听证陈述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律师、教师、公务员、银行职员和保险公司职员以及出租车司机、法院工作人员等,来自思南县的一名进城务工农民也名列其中。
听证会上,12名公众代表对伤亡赔偿,城乡“同命同价”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思南县农民陈文强以自己的车祸经历阐述了他的意见;支持伤亡赔偿城乡“同命同价”。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刚认为,取消城乡身份差别统一赔付,是我省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具体体现。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崔凤芹认为,伤亡赔偿城乡“同命同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但目前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赔偿标准,时机尚不成熟。其原因有该规定与目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还有赔偿执行难的问题。福兴汽车运输集团的贺阳认为,伤亡赔偿城乡“同命同价”,尽管使受害人利益得到了照顾,但却可能让肇事方背上更加沉重的经济负担。
合理限速及限速标志问题是听证会上的又一热点。贵阳公交出租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陈宏认为,应该根据不同路段的路况来合理限速,而不是把限速的尺度统一化。城市道路限制时速40公里,从上世纪60年代使用到今天,而今贵阳市道路拓宽,尤其是中华路人行地下通道的开通,中华路几乎就是一条全封闭的汽车专用公路,如果不提高速度,就是一种道路资源的浪费。
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永强建议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40公里,以体现城市大多数民众的要求,而不是有车族的要求。
虽然代表们背景不同,但都享有10分钟的发言时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立法听证不仅有利于立法的完善,还有助于群众在这个过程中,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学会在表达自己观点、主张的同时,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民主的学习,法律的学习。”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理研究,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