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25,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8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31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副省长刘远坤出席并讲话。

  龙超云指出,贵州是我国扶贫最重要、最关键的省份,中国的扶贫要看贵州。我省扶贫开发要想取得最终的胜利,关键在于加强法制建设。《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作为地方创新立法,《条例》把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做法与国家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内容丰富,亮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良法在于行,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开创扶贫开发新局面。

  刘远坤说,《条例》用法律形式明确了扶贫开发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法制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定不移地把扶贫开发作为贵州的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和黔西南州签署了共建现代高效农业(甘蔗)产业化示范区合作协议。

 

                                              (记者 刘超凡)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