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赴福建湖南开展立法调研
为推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组成调研组,由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喻培萱带队赴福建省、湖南省调研。
《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分别于2005年、2012年颁布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师生安全,促进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调研组与福建、湖南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厅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两省制定条例的情况介绍,就政府、学校、家长在预防、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处理程序、赔偿金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将列入明年立法计划,条例将进一步保障校园、学生安全,完善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