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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024年9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初次审议。 会后,法工委向各市州、县级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书面征求意见;在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赴贵阳、铜仁、安顺、黔东南等地开展立法调研;组织召开省直部门及专家论证会。

2025年5月8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邀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参加,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文旅体融合。《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整合利用体育旅游资源,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挖掘整合利用体育旅游资源,深化文旅体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完善体育旅游设施,提高体育旅游服务水平。”

规定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配套体育场地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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