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蒋云泉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陶正华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豫贵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业能、刘昌杰、徐 彬、周 方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卯向方、樊贵平、海 岚、周 艳、吕 强、杨贵川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夏 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刘国庆职务的决定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刘国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构成犯罪,被开除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规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撤销刘国庆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 职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蒋云泉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陶正华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豫贵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业能、刘昌杰、徐 彬、周 方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卯向方、樊贵平、海 岚、周 艳、吕 强、杨贵川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夏 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刘国庆职务的决定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刘国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构成犯罪,被开除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规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撤销刘国庆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