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3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免去:
李豫贵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游小兰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金华、郑阳、毛守锐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芳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毛守锐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何其星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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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3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免去:
李豫贵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游小兰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金华、郑阳、毛守锐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芳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毛守锐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何其星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