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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6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免去:

 

  何  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马  宁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张金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亮海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方程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  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韬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免去:

 

  吴  柯刘  宇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袁  江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海雁高 飞彭志宇罗旭锋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姚  季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马  涛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姚  季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范建军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  涛的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  青的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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