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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民率组到黔东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02224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率领执法检查组赴黔东南州,对该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黔东南州丹寨县经济开发区、炉碧经济开发区、凯里经济开发区检查工业污水处理、渣场防渗工程和生活污水处理等情况,到丹寨县兴仁桥自动检查自动检测站、黄平县重安江镇检查自动监测站检查河流水质污染情况,到凯里市里禾水库和金泉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汇报。检查组认为,黔东南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思路明确、建章立制、措施有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要继续巩固和提高。

刘一民指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水源地风险管理和保护,加大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合理规划,统筹兼顾,避免环保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各级人大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推动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抓好治理、科学决策,制定可行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协调好青山绿水的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                       

 

 

汇报会现场

检查组一行查看丹寨县兴仁桥自动监测站的数据

检查组一行在黄平县重安江镇检查自动监测站及河流水质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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