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力:推进农村远程医疗标准化体系建设
基本医疗健康服务水平的保障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为迫切的“需要”之一。在基层、在西部、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资源的不足、服务水平低、保障不力是体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最凸显的领域之一。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县、乡、村远程医疗的标准化体系”是住黔全国政协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省委主委何力所关注的话题之一,他希望总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经验,选择有代表性和有一定基础的省(自治区),开展县、乡、村远程医疗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我国农村远程医疗的标准化体系建设。
何力认为,基层医疗资源的不足最关键的因素是有经验的医技人员不足。现有的鼓励医技人员下基层的各种政策措施都还未有效促成经验丰富的医技人员向基层流动的趋势。开展远程医疗是最有效、最可行的将更好的医疗资源传递到基层的途径。目前我国的数字光纤已经在向乡、向村延伸,为远程医疗所需的音像高质量通讯提供了保障。
何力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建立到县、乡、村的标准化的远程医疗体系已经不会增加太多的财政负担,而面向县乡的远程医疗系统的建立能够迅速见效发挥作用。保障基层特别是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远程医疗体系应该由政府投入政府主导建设,远程医疗的开展急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为此,何力建议,由国家发改委、卫健委主导开展省市县乡村的远程医疗体系建设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统一推进基于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远程医疗体系建设试点。试点内容包括———
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体系建设规划。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主要针对疑难重症诊断和会诊)、建设标准、投入渠道、支持措施等。县乡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主要针对常见病诊疗服务水平提升、疑是大病和传染病的首诊和及时转诊、术后向下转诊患者的康复护理)、建设标准、投入渠道、支持措施等。乡(镇)村(社区)间远程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主要针对村医首诊的问诊和巡诊指导、对村医签约服务和慢病管理服务指导等)、建设标准、投入渠道、支持措施等。
省市县乡村各级基于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远程医疗的流程、规范和标准制定,医疗责任界定原则,服务收入的规范和分配原则,运行效果的评估等。
在政府主导的远程医疗体系建立中,推进信息数据采集、存储的规范和标准化,推进信息、数据共享互认。
制定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医技人员积极参与远程医疗服务的激励措施。探索方法和路径,迅速有效地使县、乡、村医技人员掌握和提高开展远程医疗的各方面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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