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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代表: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网友:农业生产常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双重影响,农民抗风险能力较弱。国家近年推广的农业保险虽有效果,但在精准定损、大灾赔付、补贴落实等方面仍有不足。希望代表委员谈一谈对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有何具体方案?


肖军查看樱桃产业及林下种植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纳雍县厍东关乡陶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军:

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当前农业保险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仍需不断完善。特别是贵州 “八山一水一分田” 的地貌特征,使得农业生产面临诸多挑战,也对农业保险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肖军表示,结合现实情况来看,目前农业保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新技术运用缺乏法律规范,阻碍了其在农业保险中的应用;农业保险公司缺乏有效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难以承担完全赔付责任;现有条例对补贴方法规定不具体,不利于实现多赢格局;各类农业保险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对欺诈投保、虚假理赔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肖军代表将结合前期走访调研情况,提交关于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的建议。将聚焦于完善农业保险领域的法律规范,旨在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坚实的保障,推动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重点方面展开探讨:

加强农业保险的科技支撑方面,可以将科技服务公司纳入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范畴,从而完善专业农业保险机构资质标准,明确现代农业保险科技应用的标准、规程、资质等,进一步加快农业保险科技应用。同时明确农业保险基础设施与数据共享、共用要求,发挥科技降成本、提效率的作用。

加强农业大灾风险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重视事前预防与风险管理,实现精准管理和科技防控;充分考量险种特性,推动“保防救赔”一体化。还要细化各级政府部门责任,明确农业保险大灾基金建设和紧急融资安排,以更好地促进大灾风险分散政策的落实。

优化农业保险补贴管理方面,根据投保产品的公共属性、区域经济水平、产品创新性等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把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主要粮食作物全部列为强制性保险,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并且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补贴直接结算,避免基层资金挪用。

完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方面,强化对保险机构的合规监管,针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协办机构(如村委会)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防范虚假投保、挪用保费、骗保等行为。

综上所述,希望国家层面通过加快农业保险法的制定出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构建起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解决现有制度碎片化问题,前瞻性地适应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需求,最终实现农业风险管理的全面升级。(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熊曼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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