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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南昌举行《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魏小琴,秘书长魏民,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同志,省委宣传部、省法建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听证会上,环保部门、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市民、专家、学者和律师等不同群体的代表共16位听证陈述人,围绕是否赞成将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范围限定在城市建成区、政府是否可以作出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的决定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并进行了激烈辩论,现场气氛活跃。

  听证结束后,洪礼和作了讲话。他说,江西的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但生态保护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生态保护之路任重道远,要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提出的“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指示精神,加快《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进程。他指出,立法听证是实现公民立法参与的重要平台。人民群众通过立法听证亲身参与立法过程,既可以表达自身愿望,参与立法决策,又可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与主人翁意识,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同时,立法机关打开立法之门,使立法工作在民意中淬炼打磨,所立之法有了民意基石,自然务实管用,实现良法善治。此次立法听证会的成功召开,为立法机关厘清立法脉络、化解立法分歧提供重要参考。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探索、完善提高立法听证这种科学民主立法的新途径,继续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坚持问计于民,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让立法走进千家万户,走进老百姓的心中。就如何抓好法规的实施,洪礼和说,近两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医闹”和“校闹”发生比率有了明显下降。《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到位,充分发挥该法规在防止大气污染、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据悉,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听证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客观、真实地制作听证报告,供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该法规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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