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正式施行 普通公民如何保守国家秘密?
作为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于今天(4月15日)正式施行。反奸防谍,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安全的捍卫者。《条例》分层次具体规定了公民、一般单位、重点单位的防范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采取保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有突出贡献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和平年代风云仍然激荡。特别是江苏,军工涉密单位集聚,高等院校多、外资企业多、对外开放程度高等,一直以来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策反、窃密、破坏的重点目标区。
《条例》立足江苏实际,按照防范要求不同,划分为公民、一般单位、重点单位,以区分层次来突出重点。比如针对我省重点单位种类多、数量大的实际,专门规定了五个方面更高要求的防范责任和义务;针对我省军工单位多、高等院校多的实际,专门规定这类单位要建立周边环境安全巡查等制度,对核心涉密专家、科研项目和试验场所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司法监督处负责人表示,这使得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重点单位如国防军工、高等院校等四类单位,因为他们涉及秘密多,涉密等级高,所以提出了更高要求。”
南京晨光集团是国有大型军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强化科技支撑,有针对性地增强了反间谍安全防范能力。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和资金投入,以打造晨光智慧园区为依托,实现重点区域周边环境全天候动态感知和及时处置。
《条例》还将我省加强海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发动沿海地区广大渔民防范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取得的成功经验写入条文,同时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上升到立法层面,这是我省的条例区别于其他地区有关法规的一大创新,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安全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南京江北新区去年12月成立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正稳步推进防线组织建设,将防线布局体系化、全覆盖。南京江北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消除空白点,在重点国有企业、龙头民营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建立健全人民防线组织:
“我们将通过制定细则,细化职责任务,加强业务培训,使全体网格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敌情观念,熟练掌握在人民防线工作中干什么、怎么干;并优化考核激励,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纳入网格员工作考核内容,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同时,普通公民也应当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发现间谍行为或者线索,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保密等机关、组织报告”等六项义务,并明确了保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有突出贡献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公民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比如在工作中、交流活动中或者其他途径中接触、了解到一些国家秘密,应该有很强的保密意识,不能随意泄露。”(作者:丁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