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安徽省涡阳县人大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不断研究新课题、探索新实践,更好地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发挥根本政治制度在推进涡阳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把准政治方向 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始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毫不动摇。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相关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使党的主张更好地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意志,使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有效推动落实。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的基础上,专职配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解决“一人工委”问题,增设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修定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议案建议和批评处理办法、工作评议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代表双联制度、信访制度等一系列规则办法,明确目标、规范程序、细化标准,以此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毫不动摇。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方向、武装头脑、统领新时代全县人大工作。实行机关人员轮流领学、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到沂蒙红色教育基地,聆听《沂蒙精神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加深对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认识。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认真检视存在突出问题,通过学习研讨查摆、调研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党章党规和专项整治、群众反映等方式,汇总梳理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将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健全完善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真正做到“党有号召、人大就有行动”。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提请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事项,会前召开党组会议,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把关。疫情防控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暨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化解。
坚定以人民为中心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
一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专委会、人大代表、人大机关联系群众机制,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群众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提高实效、公正司法。深入基层派出所、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等单位,实地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带案下访,接受人民来信、来访,妥善化解信访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法治框架内,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信访、评议、意见公开征集等相关制度,人大常委会部分议题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积极搭建参与平台,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向代表赠阅人大刊物、定期寄送人大会报,召开政情通报会,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力,有效扩大公民政治参与。
三是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保证代表行权履职。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工作机制,加强对镇(街道)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的指导。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组织代表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征地拆迁安置、结对帮扶贫困户、秸秆禁烧、信访矛盾化解、督查环保问题整改等,对参加人大常委会活动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按规定给予误工补贴。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工作机制,加强检查和指导,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预算及时拨付各代表团工作经费,丰富活动内容,健全活动制度,规范活动方案,提高活动实效。
坚持依法治县基本方略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抓实开展普法学法工作。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涡阳、平安涡阳、法治涡阳”目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综治宣传月及各种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为平台深入开展各类普法主题活动,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县人大机关制定关于集中讲法学法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法治宣传工作,促进机关学习法律法规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坚持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9年以来,县人大法制委进一步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有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全年收到并登记备案的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5件,其中涉及教科文卫类 2件,环境资源类 1件,其他类 2件,全部通过了严格的审查,没有不当情形。加强与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衔接沟通,督促县政府对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着力保证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执法检查。2020年,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落实,促使依法治县落到实处。(作者:李锦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