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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化”工作机制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近年来,湖北省谷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建设,推行“三化”工作机制,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实现了县乡人大联动发展,为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推行阵地建设标准化

  激发工作活力

  长期以来,乡镇人大工作存在被边缘化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就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及时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县委加强对县乡人大的领导。县委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落实“四有”措施,推动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健全队伍,解决“有人干事”问题。抓住乡镇换届和干部调整的机遇,常委会党组积极向县委建议,选优配强乡镇人大主席,至少选配一名年轻干部作为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公益岗位作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联络员,负责处理代表活动的日常事务。

  落实经费,解决“有钱办事”问题。争取县政府将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将人大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对无职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按照一天 60元至 100元的标准发放履职补贴。县人大常委会还先后拿出 50万元对乡镇人大开展代表活动进行补贴。

  保障阵地,解决“有处议事”问题。借全省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之机,重新组建 10个代表之家和 67个代表小组。县人大常委会提供统一模式,做到了硬件建设达到“六个有”、软件建设实现“六个一”,使乡镇人大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树立了乡镇人大的崭新形象。

  厘清关系,解决“有序理事”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担负起指导职能,引导乡镇人大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要求乡镇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二是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要求乡镇人大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政府工作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保证人代会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人大工作的关系。要求乡镇人大要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在时间上统筹安排,达到“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

 

  坚持履职行为规范化

  提升工作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家组对乡镇人大职能职责进行梳理归类,编印成册下发各乡镇,用于指导乡镇开展好人大工作。制定乡镇人代会议事规则,提高会议召开的实效。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出台《谷城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将每年两次乡镇人代会的筹备召开进行了系统规范。一是规范会议时间。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建议乡镇每年两次人代会召开时间相对固定,年度会在 1月至 2月、年中会在 7月至 8月召开,期间间隔 6个月。二是规范会议程序。对召开人代会的程序提出要求,细化预备会、全体会、主席团会、代表团会等会议的内容和任务。三是规范会议主题。年度会议和年中会议议题各有侧重,确保年度会议大事、年中会督大事。

  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办法,确保乡镇人大履职更有效。对闭会期间乡镇人大每年四次会议议程和代表意见建议、批评的收集处理,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评记录,均通过修订《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办法》进行明确。闭会期间乡镇人大开展调研、视察等多种监督手段得到较好运用,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会议期间,通过会议审议、表决重大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决定权得到真正落实。紫金镇创新开展的代表票决民生实事、茨河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等经验正逐步推广。

  健全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实现代表履职务实高效。健全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职责、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等,细化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促使代表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全省“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开展以来,乡镇人大代表依托“电商产业园代表之家”平台,积极与电商产业园的代表联系对接,指导贫困户种养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使贫困户走上脱贫致富的快车道。疫情防控期间,五级人大代表在一线宣传防疫政策和知识,参加卡点值班值守,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积极发挥作用,体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与担当。

 

  坚持活动开展经常化

  增强履职动力

  为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组织好代表开展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做到“五个坚持”为乡镇人大赋能提效,让代表履职更加扎实有效。

  坚持落实“双联”制度。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双联”制度,针对代表走访群众中发现的农村饮水安全、群众乘车难、农产品流通等问题,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推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承办督办,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现场列席会议。会前,通过学习政治理论、时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提升乡镇人大主席的政治理论素养;会中,听取审议相关报告,让乡镇人大主席熟悉掌握会议召开的程序与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在审议时必须发言,督促乡镇人大主席提前搞好调研,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视察检查乡镇人大主席全程参与。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和五级代表全程参与,提倡乡镇人大和五级代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现场沟通交流、解决问题。在脱贫攻坚专项视察中,赵湾乡青龙山村代表提出仍有 6公里道路没硬化、影响土特产品销售问题,常委会主要领导现场听取部门意见,由赵湾乡人大牵头督办,完成了公路建设任务。

  坚持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由乡镇人大组织。全县 10个代表之家和 57个代表小组软硬件建设达标后,对每年 4次代表小组活动,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指导意见,交由乡镇人大按属地原则,结合乡镇实际组织五级代表集中开展活动,协调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野生动物保护、“一江两河”禁渔等重大问题,支持鼓励企业家代表发挥乐善好施的品德,帮助解决困难群众产业发展资金不足、农村人口就业等问题,在排忧解难中让群众受益。

  代表履职情况由乡镇人大作出鉴定。对五级代表履职情况采取属地管理,年终由代表向乡镇人大提交书面履职报告,乡镇人大根据选区反映的代表活动情况,对代表履职进行鉴定。综合五年任期,对模范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按代表管理权限推荐为下任代表人选,对履行代表职务不力的不作推荐,从而提升乡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作者系湖北省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韩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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