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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任后监督 用好基层人大人事任免权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县级人大重要职权,在实践中,两项职权行使经常出现交合。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权,既要做好任命人员的任前了解,更要做好所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如何做好任后监督工作,很多地方人大都通过开展履职评议的方式,深入了解所任命人员履职尽责、服务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情况。2014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为省内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任后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准则。

  今年 10月份,安徽省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启动对由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全面了解任命人员本届以来的履职情况。在此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开展了对由常委会任命的“两院”副职履职评议,并取得了较好成效,进一步增强了司法人员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得到了“两院”一致点赞和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有力促进了全县依法治县进程。

  对任命人员任后监督工作,是望江县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中依法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的一项重要方式,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活动的每个环节都精心设计,确保评议工作合法、科学、客观、全面,真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评出效能。

 

  充分准备,力求科学规范

  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履职评议前,注重做好四个方面准备工作,确保评议科学、规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评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个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领导小组集体学习组织法、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全面、系统了解评议工作的相关法律要求,为做好评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常委会人事任免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评议实施方案,方案对评议的对象、时间、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方案制定后经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至相关部门。全面动员部署。方案印发后,工作组深入述职人员所在单位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对整个评议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述职人员在会上要向与会人员报告履职工作,接受大家监督。

 

  深入调研,确保真实全面

  调查研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的重要方式。调查研究的主要方法一是实地调研,再就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确保真实、全面了解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评议前,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在实地查阅资料、召开多层面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个别谈话、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和征集岗位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及社会有关方面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在对“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调研时,工作组分别召开了所在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以及部分律师、企业参加的两个层面调研座谈会,并分别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实地调研一般用时一个月,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对述职人员的述职情况报告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述职人员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还形成调研情况报告,经工作组成员集体讨论修改后,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上主任会议初审。述职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和调研组调研情况报告经主任会议初审后,再按照主任会议意见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最终提交至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开展履职点评。

  评议前的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丰富的一手材料。

 

  精准点评,确保客观公正

  “评”要以事实为依据,要秉持客观、公正、精准原则。实践中,或多或少存在碍于情面等因素,造成出现点评“走过场”“点到为止”“说场面话”等情况,影响点评效果,也影响人大权威。

  为避免出现这些现象,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初审评议有关工作时,提出了明确要求:评议发言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评议过程中可现场随机发问,被评议对象要当场作答,点评后要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在会后向社会公开,整个活动的各环节和结果都要充分体现出人大评议的刚性。

  在对“两院”有关人员的点评会上,听取述职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和调研组调研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结合调研和日常了解的情况,对述职人员进行了集中点评。点评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按照主任会议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每一名述职人员都进行了精准评价,客观公正地作出了满意度测评。“两院”主要负责人和述职人员一致认为组成人员的点评对单位整体工作是一种促进,对个人是一种关心和爱护,通过述职评议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找到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收益非常大,同时他们当即承诺全面认领组成人员提出的工作建议,将立即贯彻落实,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跟踪监督,确保评出成效

  评议效果好不好,最终看成效。对此,望江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抓实后续的整改工作。在对“两院”有关人员进行履职评议后,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常委会会议点评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书,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交“两院”督促述职人员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机构跟踪了解整改情况,督促落实,杜绝审议意见书“一转了之”现象。在调研组的督促下,述职人员在两个月内均完成了大部分整改任务,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机构书面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不能当即完成的整改工作,也说明了原因,明确了整改时限。人事任免机构将整改情况报告提请主任会议听取。会议测评情况、审议情况及整改情况,常委会均向县委进行了报告,县委充分肯定了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并要求人大要继续积极探索,拓展评议范围,增强评议刚性,以此促进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今后一方面将认真组织开展好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另一方面将全面总结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有关经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关于评议工作相关要求,将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做法固化成制,推动该项工作常态、长效,强化人大任后监督工作刚性,保障人大依法、全面、有效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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