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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跟踪监督 守护碧水清波 芜湖人大依法助力碧水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过去,这片区域污水横流、一片脏乱。加上靠近铁路和高速公路,平时根本没人来。现在这里彻底变样了,我们姐妹们每天都会来晨练!”得知是市人大督查组在开展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回头看”,在安徽省芜湖市朱家桥尾水净化生态公园锻炼的群众主动向督查组打招呼。

  从昔日“龙须沟”到今日“风光带”,朱家桥尾水净化生态公园的蜕变,是全市狠抓环境大保护的成果,也是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持续跟踪监督,依法助力碧水攻坚战的缩影。

 

  在法治保障上积极作为

  打好碧水保卫战,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

  “2015年,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芜湖实际,坚持‘小切口、针对性强’的要求,于2017年制定出台《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同时明确了法律责任。2018年,我们安排听取市政府关于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另外,《芜湖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芜湖市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条例》《芜湖市防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条例》也已进入立法计划。今后,我们还将结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芜湖市还未获得地方立法权时,针对城市快速扩张、自然水体被大量侵占的严峻形势,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就及时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市地表水域保护的决议》,要求政府出台保护自然水体管理办法,对现有水体要坚持“保护第一”,做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芜湖市政府制定了《芜湖市地表水域管理办法》,实行水域保护蓝线管理制度,推动该市地表水域保护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在刚性监督中久久为功

  打好碧水保卫战,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我市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雨污水分流不彻底,给河道及水环境整治带来较大困难。建议要以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为抓手,以管网排查整治为重点,以水质指标‘双提升’为目标,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作为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固定的监督内容,2020年4月上旬,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全市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芜湖因水而生、因水而兴。长江、青弋江、漳河、裕溪河等穿城而过,养育了一代代芜湖人,也赋予这座城市灵气和生机。加快建设清水绿岸、美好家园,是全市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更是芜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

  本届以来,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等方式,多点突破、持续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关切,全力守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2019年和2020年,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对近年来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水污染防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查,督促政府抓牢抓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在凝聚共识中发挥合力

  打好碧水保卫战,必须发挥好代表作用,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强大合力。

  “我市城东区域包括鸠江区官陡街道、清水街道和鸠江经济开发区,虽然该区域的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但仍处于勉强达标的状态,水体自净功能仍然欠缺。”在芜湖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沈燕围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城东区域水系进行活水循环的建议”。

  水污染治理一直是代表们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每年芜湖市人代会上都会收到不少涉及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的代表建议,如“关于全市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黑臭水体的建议”、“关于我市水环境治理及提升的建议”、“关于加强小区污水排放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小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建议”等等,这些建议很多都被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进行牵头督办,有效推动了相关环境问题的解决。

  水环境治理,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守护碧水清波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围绕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芜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引导代表积极履职。近年来,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立知立改。如2018年9月12日,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旁听一起跨省运输、在长江安徽段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庭审,通过人大代表向社会传达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发挥依法严惩的震慑效应。

  法治宣传活动是将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在“七五”普法过程中,芜湖市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结合全国人大“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省人大常委会“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连续多年持续开展芜湖市“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坚持每年都围绕“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生态芜湖”这一主题,采取集中采访与分组报道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努力让守护碧水清波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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