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有了“金标尺”
原标题:备案审查有了“金标尺”
11月19日至20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会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入落实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作交流发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是立法工作者共同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平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出台备案审查基准等特色亮点工作,受到广泛关注。
今年10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其内容涵盖了备案审查工作从文件报备到纠错的全流程各阶段,涉及形式审查标准以及政治性、合宪性、合法性和适当性等各项审查标准。
起草该《基准》的任务,主要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负责。据备案审查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三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00多件。在实践中发现,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备案审查标准的规定比较原则和笼统,一直存在着标准把握不准、缺乏案例参照、各地做法不一等困惑,迫切需要出台明晰、细化、可操作性强的审查基准来进一步统一审查尺度。
“审什么”“怎么审”是备案审查工作的两个核心问题。因此,备案审查工委于今年初正式启动《基准》起草工作,以《基准》支撑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通过创新完善制度建设,“回答”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问题。
“制定审查基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我们依托课题研究,深化理论认识,以提高《基准》的科学性。”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备案审查基准研究课题组,秉持“符合法律规定、尊重学术规范、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原则,对法律法规有关审查标准条文进行梳理比较和发展演变研究,准确把握学术界有关备案审查标准的主流观点和认识,掌握一般规律,为建立备案审查基准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基准》首次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五项判断标准,明确提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政治性审查和合宪性问题研究,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和适当的判断标准,重点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标准进行细化,努力使备案、审查、纠错这三大环节的具体操作有章可循,为备案审查工作者提供明确直接的指引。
此外,为增强《基准》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备案审查工委采取“条文+案例”的体例,在审查基准后配以案例进行说明,在抽象的条文和具体的实践操作之间搭建起纽带,充分发挥案例的释明作用。
据了解,备案审查工委聚焦难点问题和典型问题,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案例选编和重庆市备案审查典型案例中精选40余件,通过精确定性、精准归类、精当概括与具体基准配对,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者以基准案例为参照,更好适用基准条文。
“制定《基准》,可以促成备案审查标准体系的规范化,推进备案审查队伍的专业化,推动备案审查领域的智能化,从而在实践层面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标准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